JRQH.COM.CN
首次加载比较慢,请耐心等待...
返回
内容详情
金瑞期货 Jinrui Futures
金融教育宣传月: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来源:来源深圳市期货业协会 阅读:125 日期:2024-09-09

王某叶诉Q期货有限公司、郑某然期货交易纠纷

  裁判要旨

  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如果居间人在没有得到客户委托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交易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居间人独自承担。

  基本案情

  2010年1月18日,郑某然在Q期货公司业务员王某叶的游说下,与Q期货公司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此后Q期货公司将交易密码透露给了王某叶,王某叶在郑某然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郑某然期货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操作,给郑某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307元。事发后,郑某然多次向Q期货公司和王某叶追索赔偿,Q期货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王某叶虽承诺赔偿,并于2010年4月8日写下了承诺书,但时至今日,仍分文未付。郑某然认为Q期货公司和王某叶的行为导致其财产受损,构成侵权,依法应予赔偿,王某叶是Q期货公司的员工,两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0307元,利息6000元。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中院认为,Q期货公司对于郑某然期货交易账户内的资金损失并无过错亦无违约行为,而王某叶作为居间人,在没有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资金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王某叶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郑某然人民币46253.65元及利息。

  王某叶不服该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维持了该一审判决。

  裁判理由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王某叶在本案中的身份。二、郑某然账户交易损失的责任承担。

  关于王某叶在本案中的身份问题。

  根据Q期货公司与王某叶签订的《期货居间合同》的约定,Q期货公司与王某叶之间成立期货居间合同关系,王某叶独自承担居间行为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Q期货公司按约定向王某叶支付酬金。Q期货公司与王某叶签订的《和解协议》亦明确Q期货公司与王某叶为居间业务关系,王某叶不是Q期货公司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郑某然在开户当天向Q期货公司出具《客户声明》,明确其知晓王某叶为居间人而不是Q期货公司的正式职员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代客操盘。因此可以认定Q期货公司亦将王某叶的居间人身份向郑某然进行了告知。综上,原审认定王某叶在本案中的身份是Q期货公司的居间人,依据充分,并无不当。王某叶主张其是Q期货公司的员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郑某然账户交易损失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王某叶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清楚其所出具的文书的法律后果。根据王某叶向郑某然出具的《承诺书》所载内容,王某叶承认其未经郑某然同意自行动用郑某然账户资金操作期货账户且承诺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王某叶作为居间人,在没有得到郑某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郑某然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郑某然的资金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审判决王某叶赔偿郑某然期货账户的资金损失,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并无不当。王某叶主张《承诺书》的内容并非事实,原审认定其在没有得到客户授权情况下擅自使用客户账户内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资金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错误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