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
2024〕60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2024
年
中秋节
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结算时起,菜粕
和
菜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
10
%
,涨跌停板幅度为
9
%
;白糖、棉花和
P
TA
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
8
%
,涨跌停板幅度为
7%
。
二、
2024
年
9
月
1
8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
2
411
及
2
501
合约
、
菜油期货
2
411
及
2
501
合约
、锰硅期货
2
410
、
2
411
、
2
412
及
2
501
合约
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
1
0
%
,
涨跌停板幅度为
9%
;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
相关
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
年
中秋节
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9月 10 日
附件:2024年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docx